雷射共軛焦顯微鏡作業要點

雷射共軛焦顯微鏡 (Laser Scanning Confocal Microscope)

設備簡介:

1.廠牌型別:
德國 LEICA STELLARIS8 一台。
德國 ZEISS LSM780 一台。
德國 ZEISS LSM510 META NLO一台。

2.主要功能:

德國 LEICA STELLARIS8
1. Diode Laser:405 nm 50mW
2. White light laser system, pulsed laser 440nm-790nm, 1nm adjustable, 78MHz.
3. TauSense(TauContrast,TauGating,TauSeperation)
4. Power HyDS(3 set), Power HyDX(1 set)
5. Falcon FLIM application
6. Lightning confocal superresolution
7. LAS X Navigator application

德國 ZEISS LSM780
1. Diode Laser:405 nm 30mW
2. CW Laser:440 nm 15mW
3. Multiline Argon-Laser:458/488/514 nm 25mW
4. DPSS Laser:561 nm 20mW
5. HeNe Laser:633 nm 5mW

德國 ZEISS LSM510 META NLO
1. Mai-Tai HP laser(Spectra-Physics):690-1020 nm
2. Multiline Argon-Laser:458/477/488/514 nm 30mW
3. DPSS Laser:561 nm 10mW
4. HeNe Laser:633 nm 5mW


放置地點:
第一醫學大樓四樓B區,0459室,「顯微鏡中心」。

開放時間:
週一至週五 AM 8:30~PM 5:00

申請原則:

A.上機申請:請至顯微鏡中心網頁登記預約使用時間,並依約定時間上機。若需管理員協同操作,請於登記後與管理員確定上機時間。依網頁登記預約使用時間收費。

B.自行上機者:
1.請至顯微鏡中心登記預約使用時間,並依約定時間上機
2.技術鑑定程序: 自行與本中心連絡人約定練習時間,並進一步接受操作鑑定。
3.技術鑑定標準:
a.機器的工作原理之認知。
b.開機前的準備工作。(顯微鏡的操作、工作記錄的查詢)
c.開機後的測試項目。(雷射、機器條件測試)
d.軟體與機器間的相互關係。
e.確實記錄使用狀況。
f. Troubleshooting。

C.上機申請:請至顯微鏡中心登記預約使用時間,並依約定時間上機。請於登記後與管理員確定上機時間。使用後依登記簿統計收費。

D.注意事項:
1. 若超過預約時間1小時未上機,本中心得將此時段安排給其他需要上機者。若發現實驗出問題無法上機,請取消預約,否則此預約時段照價收費。
2. 違反使用規定三次者,即取消其使用資格,且半年內不得再申請。
3. 本中心所提供之各項實驗結果僅供學術研究參考,恕不負任何法律責任。
4. 以上使用與收費辦法,爾後將依狀況修訂之,實際情形將以網路公告為準。
5. 開關機:請依正確流程操作。
6. 資料備份:
(1)使用者在每次實驗後,請立即儲存實驗資料。
(2)管理者每六個月移除電腦內使用者資料。


E論文發表及聲明:
一、本顯微鏡中心之服務,以學術研究為主,凡向本實驗室申請表列之各項服務,於成果發表時均須於文章的致謝欄 (Acknowledgment) 中說明。
二、若與本校教師合作,並簽訂合作契約書,其成果之分享方式,則依合約規範之內容為之。

收費原則:

1.收費標準:


LEICA STELLARIS8
費用項目 單價(校內) / 單價(校外,無合作計劃)
儀器使用費 850元 (小時) / 1700元 (小時)
活細胞長時間觀察收費原則,於當日PM 08:00 - 次日 AM 08:00,預約連續使用5小時以上,其收費為每小時500元。

ZEISS LSM780
費用項目 單價(校內) / 單價(校外,無合作計劃)
儀器使用費 650元 (小時) / 1300元 (小時)


ZEISS LSM510 META NLO
費用項目 單價(校內) / 單價(校外,無合作計劃)
儀器使用費 500元 (小時) / 1000元 (小時)


註:收費以預約時間算起,不足半小時部份以半小時計,若因前者使用造成延誤則不予列計。

2.收費方式:

轉帳繳款:長庚體系內之研究計劃案,其研究計劃主持人,於收到使用各設備之收費明細表時,應即予確認並簽名與蓋計畫章,後由本中心交會計室依計劃案號轉帳繳款。

現金繳款:非長庚體系之研究計劃案,則依各設備連絡人所開立繳款單,至本校出納繳款,須收據者再至會計室開立收據。

連絡人:
彭及龍 先生
電話:(03)211-8800轉5065;E-mail: pon@mail.cgu.edu.tw